(盛世投资首席执行官、江苏盛世金财董事长张洋)
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但早期科技创新投入面临较大的风险和挑战,投资周期也相对较长。科技创新是母基金设立、投资的一个重要领域,近年来中央与地方政府纷纷设立科创母基金,解决科技创新早期资本积累不足的问题。随着科创板的设立,科创基金投资的正反馈效应开始逐步显现,各地设立科创母基金的热情也随之高涨。在当前环境下还应该继续鼓励设立各类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吗?我们认为,推动经济内循环、国际国内双循环,畅通产业链、资金链,设立科创母基金仍然正当其时。
首先,科技创新总体投入仍然不足。改革开放的前四十年,在不断融入世界发展的过程中,各地开发投资、工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均取得长足进展,相比之下科技投入仍显不足。尤其当下面临复杂的外部环境,外部技术引入前景堪忧,更要求加大科技总体投入。同时,科技日新月异的进步也要求大体量的持续投入。以集成电路领域为例,英特尔、三星等行业龙头无不保持每年上千亿元的研发费用投入,台积电、阿斯迈尔等领军企业的崛起亦有资本和资源集中投入的深刻烙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创母基金能够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放大作用,坚定社会资本持续投入的信心,拓宽科创企业股权融资渠道,形成更加完善的支持科创企业发展的资本体系。
其次,科技创新投入无法平均用力。资本作为多用途的稀缺资源,可以投入到诸多领域获取收益。到底应该投入到养猪、修路,还是科技研发领域?科技投入应该率先支持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还是人工智能?稀缺的长期资本无法平均用力、处处支援。以科创基金的形式进行科技投入,在运作过程中坚持科学化、专业化管理理念,以市场化选择作为决定性因素,以声誉机制、考核机制、利益机制为保障,有助于最大化发挥资本支持科技创新的力量。
再次,科技创新投入周期长、风险高。科创母基金作为直接融资工具,是创新的金融传导路径,比传统的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的资金周期更长。同时母基金作为分散风险特点十分突出的投资工具,能够充分化解单一项目、单一方向子基金选择而带来的非系统性市场风险。
如何在设立科创母基金后更好地进行基金运作,最大化发挥科创母基金运行效果?我们认为,应该一以贯之地坚持如下三点:
一是坚持专业化管理。科创母基金不是简单的资金分发,不但要顾及流程合规,对投资结果和风险控制同样有较高要求。好项目不等于好投资,好投资不一定能结合地方优势因素产生落地效果,能落地的好投资还要面临十年乃至更长周期繁复的投后管理工作。因此,有经验的专业化管理是做好科创母基金必不可少的要素。
二是坚持与广泛的市场主体相结合。科创母基金应该有能力调动起投资基金、科研院所、企业在内的各类社会主体,贯穿省市区乃至国家级各部门资源,跨地域协调资本、项目等各类资源,合力持续推动科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培育起更为坚实的科技创新土壤。
三是坚持多维度、长周期的评价机制。科创母基金的长效机制保障,有赖于建立起良好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由于股权投资J曲线效应的存在,投资前期很长时间内科创基金无法取得盈利。应该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符合创业投资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有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合规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相结合的多维度、长周期的科学考评机制,不以单个项目成败论英雄,发挥和稳定国有投资平台的主力军作用。
山光物态弄春晖,莫为轻阴便拟归。期待未来科创母基金能够更加灵活、高效地促进金融资源有效配置到科技创新领域,更为有力地支持科技创新对资本金的需求,融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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